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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杜清亮)6月13日,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“提升群众满意度”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,邀请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同志介绍相关情况。记者从会上获悉,我市将全面开展“红齐365红色物业”党建品牌创建活动,重点打造100个“红色物业”精品小区,着力培育有淄博特色的“红色物业”党建品牌。
2022年11月以来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决策部署,市城市管理局积极承接物业管理职能,着力构建深度融合、制度健全、执行有力的物业管理运行机制,努力实现从“有物业”向“好物业”的跨越升级。
职能划转以来,市城市管理局迅速推动市、县两级物业管理职能划转落实到位。同时,成立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,设立物业管理工作专班,强化对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的监督指导,全市“党建引领、行业主管、基层主抓”的工作体系更加明晰。建立常态化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机制,将物业管理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,对全市36个城区镇办实行“月考评季通报”。健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“红黑榜”,在支持优质企业规模化发展的同时,探索对连续“黑榜”企业采取市场限制或退出机制,逐步建立“质价相符”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。
我市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实行一星级至五星级分等级定价,基准价格分别为0.35、0.5、0.7、1.1、1.6元/㎡/月。在此基础上,配备电梯的一星级至三星级普通住宅加收0.37元/㎡/月的电梯运行费,四星级普通住宅加收0.4元/㎡/月的电梯运行费,五星级普通住宅加收0.45元/㎡/月的电梯运行费。实际收费标准(不含电梯运行费用)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%的幅度内确定,下浮不限。电梯运行费用不再上浮,下浮不限。
为更好地保障业主和物业企业利益,规范资金监管行为,我市制定了《淄博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。物业主管部门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,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维修资金用于定期组合存款、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等,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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